競爭性磋商如何中標(競爭性磋商中標單位放棄資格可以順延嗎)
競爭性磋商如何中標
在競爭性磋商過程中需要掌握以下技巧:
投標報價謹慎磋商。技術和價格可謂每一個招標項目的兩個重要支撐,磋商過程也總是會將價格提到重要議程。但磋商不是討價還價,不建議對投標報價進行磋商。在《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中,并沒有要求在磋商現場對投標單位的報價進行公開唱標,因此進入磋商過程中的投標供應商并不知道彼此的報價,磋商小組若在此過程中就報價進行磋商,很容易泄露其他投標人的報價,從而影響投標的公平公正性。
競爭性磋商中標單位放棄資格可以順延嗎
競爭性磋商需要延期開標的,至少需要在開標前三天發(fā)布變更公告,并通知所有已購買標書的供應商。
這樣規(guī)定是為了保證潛在供應商的合法權益,如果不及時通知,一些外地供應商會提前準備開標,提前到現場,浪費時間及精力,因此要提前三天發(fā)布變更公告。
競爭性磋商怎么中標
競爭性磋商實際上是詢比價,通過面談反復洽談選擇供應商,而招標是公開發(fā)布招標信息專家評標確定供應商,兩者有區(qū)別。
競爭性磋商怎么確定中標人
競爭性談判是評標委員會對投標單位的標書進行資格審查,最終報價后價格最低的合格單位即為中標人。競爭性磋商確定中標人的方式跟公開招標差不多,都是通過綜合打分來進行確定的,存在的不同是報價分數的計算方法。
單一來源更為簡單,只要符合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那就是直接確定中標人。
競爭性磋商中標公示期
《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4〕214號)和《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財庫〔2015〕135號),兩個規(guī)范性文件都是財政部發(fā)布的,效力等級是一樣的。二者對同一事項規(guī)定不一致,在財政部沒有新的文件就該事項進行裁決的情況下,采購人或者代理機構在對已經發(fā)出的競爭性磋商文件進行澄清、更正時,應該根據采購項目具體情況,在5日和3個工作日之間選擇時間較長的一個期限來執(zhí)行,這樣就不會引發(fā)質疑和投訴了。
競爭性磋商中標結果公示期幾天
業(yè)主委托代理公司,制定競爭性招標標書,由代理公司主持召開業(yè)主,評委,投標單位(不少于3家),進行競爭性磋商,按程序進行,確定中標單位。
競爭性磋商中標候選人
?區(qū)別在于:
1、確定中標供應商的方式不同。談判采購是談判小組與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就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事宜進行談判,以最終報價從低到高排序,報價最低者為成交候選人;競爭性磋商,是國務院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一般運用于公開招標限額以下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小組與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就采購和服務事宜進行磋商,磋商小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對供應商進行綜合評分,以得分從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者為成交候選人。
2、開標(提交響應文件)時間不同。談判采購是《政府采購法》規(guī)定的非招標采購方式之一,一般運用于公開招標限額以下或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項目,談判文件發(fā)出之日起不少于3個工作日,競爭性磋商是磋商文件發(fā)出之日起不少于10天。 3、澄清答疑時間不同。談判采購澄清答疑應當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3個工作日前,不足3個工作日的,應當順延提交截止時間;競爭性磋商澄清答疑當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不足5日的,應當順延提交截止時間。
競爭性磋商中標后甲方可以廢標嗎
有必要參與。競爭性磋商采購具有獨特的優(yōu)點,既有公開招標評審的科學性,又有競爭性談判采購的競爭性,可以說競爭性磋商是以上兩種采購方式“優(yōu)質基因”結合的產物。
對于提高政府采購效率、降低廢標率提供了有益的操作手段;
另一方面,采購人采用這種采購方式,可最大限度地滿足采購需求,為其購置到稱心如意的標的提供了必要的實現途徑和方法。
競爭性磋商中標原則
競爭性磋商、競爭性談判和公開招標有3點不同:
一、三者的概述不同:
1、競爭性磋商的概述:指采購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通過組建競爭性磋商小組與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就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事宜進行磋商,供應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響應文件和報價,采購人從磋商小組評審后提出的候選供應商名單中確定成交供應商的采購方式。
2、競爭性談判的概述:指采購人或代理機構通過與多家供應商(不少3家)進行談判,最后從中確定中標供應商的一種采購方式。
3、公開招標的概述: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是指采購人按照法定程序,通過發(fā)布招標公告,邀請所有潛在的不特定的供應商參加投標,采購人通過某種事先確定的標準,從所有投標供應商中擇優(yōu)評選出中標供應商,并與之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一種采購方式。
二、三者的評審不同:
1、競爭性磋商的評審:依據得分從高到低確定成交供應商的排序。
2、競爭性談判的評審:依據報價從低到高確定成交供應商的排序。
3、公開招標的評審:評標是采購機構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對所有的標書進行審查和評比的行為。評標是采購方的單獨行為,由采購機構組織進行。
在這一階段,采購員要進行的工作主要有審查標書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組織人員對所有的標書按照一定方法進行比較和評審,就初評階段被選出的幾份標書中存在的某種問題要求投標人加以澄清,最終評定并寫出評標報告等。
三、三者的適用范圍不同:
1、競爭性磋商的適用范圍(符合下列情形的項目,可以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開展采購):
(1)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2)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guī)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3)因藝術品采購、專利、專有技術或者服務的時間、數量事先不能確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4)市場競爭不充分的科研項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5)按照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以外的工程建設項目。
2、競爭性談判的適用范圍:
(1)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且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貨物、服務。
(2)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且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貨物、服務。
(3)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經批準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的貨物、服務。
(4)按照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以外的政府采購工程。
3、公開招標適用范圍(依法必須公開招標項目主要有三類):
1、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招標投標法》第十一條)。
2、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八條)。
3、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進行公開招標的項目。例如,《政府采購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公開招標應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土地復墾條例》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政府投資進行復墾的,有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土地復墾項目的施工單位。
競爭性磋商中標后多少天內簽訂合同
競爭性磋商項目,從投標開始,也就是響應采購文件,到磋商截止期的時間一共是60天,磋商截止期,就是投標有效期。
磋商即反復多次商量討論,也就意味著一般來講在協(xié)議內,合作共識框架下,多久都沒有關系,只要雙方認可。 所以你需要表明誠意,希望對方能理解并尊重雙方立場,并以此談判。
競爭性磋商中標結果質疑
競爭性磋商的結果叫中標。相對于競爭性談判的競標,當談判成功后即磋商成功后,這個結果就叫中標,這些都必須要有明確的文書簽訂。